1.最常用的是通過去除原水中部分或全部雜質來獲得所需要的水質;
2.通過在原水中添加新的成分,通過物理或化學反應后來獲得所需要的水質;
3.對原水的加工不涉及去除雜質或添加新成分的問題。
水中雜質和處理方法:
水中雜質包括挾帶的粗大物質、懸浮物、膠體和溶解物。粗大的物質如河中漂浮的水草、垃圾、大型水生物、廢水中的砂礫以及大塊污物等。給水工程中,粗大雜質由取水構筑物的設施去除,不列入水處理的范圍。廢水處理中,去除粗大的雜質一般屬于水的預處理部分。懸浮物和膠體包括泥沙、藻類、細菌、病毒以及水中原有的和在水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不溶解物質等。溶解物有無機鹽類、有機化合物和氣體。去除水中雜質的處理方法很多,主要方法的適用范圍可以大致按雜質的粒度來劃分由于原水所含的雜質和成品水可允許的雜質在種類和濃度上差別很大,水處理過程差別也很大。